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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院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长期备案须知

文章来源: 日期:2021-08-20 点击数: 文章作者:小编     责任编辑:

中物院职工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长期备案须知

 

科学城社会保障局为简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开展异地就医长期备案,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总体说明

1、异地就医长期备案手续适用于长期居住在绵阳(江油)市区以外地区的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在当地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报销仍按原政策执行。

2、已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在绵阳(江油)市内的中物院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按照本地就医、购药政策执行。

3、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和绵阳(江油)市区以外地区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仍按照原程序履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程序

(一)因个人原因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

1、需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中物院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

(3)社区证明(加盖鲜章)、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任一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2、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4家当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包含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异地就医医院,进行门诊、住院治疗。

在居住地备案医院以外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仍按照原程序履行备案手续。

(二)因工作原因长期居住在成都的参保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单位向社保局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员需在成都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指定药店购药

三、备案时效和变更

1、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后,自生效之日起,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外出就医、购药相关规定予以报销,不再通过本人所在单位填报外出证明和异地就医申请。异地就医长期备案登记生效开始时间为科学城社会保障局核准当日。

2、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备案满一年后需变更备案地的,应重新申办异地长期备案手续。

四、其他

《中物院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获取方式:

1、科学城社保局窗口

2、本人所在单位医疗保险管理部门

3、复制粘贴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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