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1、医保卡丢失要及时挂失、补办,可在各定点医院、药店挂失,也可拨打电话2489144挂失。补办时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并出示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2、医保卡使用保管时请不要弯曲、折叠、刻划,应避开高温、潮湿、磁性物体。
3、切勿将密码写在磁卡上。如收到以社保局名义要求修改密码,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的电话或短信时,请不要上当。
二、参保人员本地发生医疗费用
1、本地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可直接刷卡结算,也可现金结算后凭有效发票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报销。
2、本地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医疗费用可刷卡结算,也可现金结算后凭有效发票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报销(使用普通门诊和特殊病门诊等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需提供处方、治疗明细清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原件)。
3、本地住院:参保人员在本地住院治疗,持身份证原件、入院证和医保卡在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入院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由单位在网上服务大厅审核确认后,参保人员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费用。
4、本地外伤住院:参保人员因外伤在定点医院住院时,由本人和定点医院填写《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审批表》、《中物院职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证明》,医院及单位签章后交科学城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本次费用可在医院刷卡结算。
三、参保人员转诊就医
1、办理转诊流程:参保人员病情严重或医院条件有限需转诊治疗的,应由定点医院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开具转诊意见,经该医院医务科签字盖章,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方可到定点转诊医院就医,经审核批准转外就诊人员从批准日起10日内就诊有效,转诊单限单次使用。
2、转诊门诊费用报销:转诊发生的门诊治疗费用现金结算后,凭转诊单及有效发票、处方、治疗明细清单、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原件),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报销。
3、转诊住院费用报销:转诊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现金结算后,凭转诊单及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病情证明、收费发票、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等相关资料(原件)到科学城社会保障局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