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拟对科办大院档案馆顶楼晾晒棚制作项目采用调研比价方式进行采购,中物院公共事务管理部服务保障中心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名称:科办大院档案馆顶楼晾晒棚制作项目(第二次)
㈡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
㈢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2377.44元,据实结算。
二.采购需求及要求
㈠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⑴阳光房钢架结构搭设安装;
⑵顶棚及墙面正6+6双钢湿法夹胶玻璃安装;
⑶墙面原涂料铲除新做漆;
⑷地面铲除原屋面保护层做丙纶防水及贴砖;
⑸指定配电箱安装电路及开关插座照明灯具;
⑹阳光房侧墙及正面窗户处安装4套窗帘;
⑺场地清理。
㈡技术要求
1、合格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㈢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2、工程地点:科办大院
3、工程工期:20日历天
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5、项目完成后,在采购人的组织下与采购人一道共同完成验收工作,根据现行规范和甲方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报告。
6、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余工程总价款的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规的报销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报销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
7、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被国家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记录及被院处以禁入处罚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服务:建筑施工)。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确认
请贵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比价的《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回复。邮箱:ggbbzzx@163.com。
五.比价响应资料递交方式
请贵公司在2024年11月25日上午11:00前将比价响应资料(1正本2副本1电子文档)密封送达至科学城办事处办公大楼310室。
比价文件收取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816-2483261
地址:科学城办事处办公大楼310室
绵阳市城区外和科学城辖区外的供应商请邮寄。
邮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 徐女士 0816-2483261(不接受到付),因邮寄导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逾期寄到或邮寄原因未到,责任供应商自负。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吴倩茜
电话:0816-2483727
统一采购实施部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徐锐钒
电 话:0816-2483261
传 真:0816-2483261
邮 箱:ggbbzzx@163.com。
注:请有意参加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下载附件,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料。
附件1:科办大院档案馆顶楼晾晒棚制作项目(第二次) 比价资料 .doc
附件2:科办大院档案馆顶楼晾晒棚制作项目-工程量清单.xls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