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科学城“8.15”灾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日期:2023-09-26 点击数: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

为完成《科学城“8.15”灾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结算审核服务》任务,中物院公共事务管理部服务保障中心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科学城“8.15”灾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基本审核费:62000元;

2.最高审减收费率:审减额的5%。

二.采购需求及要求

1.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科学城“8.15”灾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结算完成审核。

项目概况介绍。本项目分布于两个区域,具体情况如下:(1)五区-七区道路内侧斜坡,治理该区域发生的7处滑坡;(2)松林坡观景平台外侧斜坡,治理该区域新发生的2处滑坡。根据各区域灾害点分布情况、破坏特征等,采用分区域有组织排水治理,按斜坡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治理,并结合单个地质灾害点特征进行针对性治理相结合的措施,主要措施为截水沟、排水沟、格构锚杆、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挡土板、监测等。施工合同金额为1345.89万元。

2.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并满足中物院相关规定。

3.服务要求

应商应固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坚持科学准确、客观真实、合理合法的原则,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4.商务要求

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结束。

自接到采购人工作任务后,45日内完成施工结算审核

⑵验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各一份(宏业造价软件和PDF)。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完成,提供合同约定数量的成果文件,并足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15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5.其他要求

⑴因咨询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致使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不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有权追究咨询单位责任。咨询单位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附加损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

⑵咨询单位应配合、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合同相关的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含专业软件电子数据)、现场核查等。

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发生所有自身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被国家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记录及被院处以禁入处罚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16-2483426

统一采购实施部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共事务管理部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816-2481166

传 真:0816-2481166

邮 箱:ggbfwzx@163.com   

注:请有意参加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下载附件,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料。

 

         附件:科学城“8.15”灾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图1)科学城“8.15”灾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结算审核服务比价资料.docx


 

 

                              2023年9月25日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