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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学城杜家沟、申家沟排涝设施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文章来源:科学城运行管理中心          文章作者:许航          责任编辑:李汶           日期:2026-09-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学城杜家沟、申家沟排涝设施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科学城杜家沟、申家沟排涝设施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科学城片区杜家沟和申家沟沿线

  三、建设单位: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桥梁工程三大部分。其中河道工程主要对杜家沟、申家沟进行排涝整治,包含申家沟整治3000米、杜家沟整治550米,堤防改造883.183米,新建钢坝2座,清淤3.55千米,拆除闸门一座,拆除固定堰一座,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建设等内容;生态治理工程主要对申家沟、杜家沟沿线总面积约2.108万平方米,包含广场铺装、新增绿化、休憩廊架、水景、挑台等;桥梁工程主要对申家沟3号桥、界区1号管桥、杜家沟1号桥共3座既有桥梁维持原设计标准进行维修及新建申家沟人行桥1座,新建长度为27米,宽度为4米,结构型式为钢板梁,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抗震等级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0.4s,抗震设防分类为丁类。

  项目总投资9883.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㈠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四川省、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按《报告表》落实喷淋围挡、车辆冲洗、洒水清扫、裸露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废气。清淤安排在枯水期并避开夏季高温,分段施工;淤泥用全封闭罐车随清随运、不现场堆存,运输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进场前检修保养,优先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用燃煤和劣质燃料,尾气不达标设备加装净化器。运输车辆合理选线、密闭运输,禁止沿途抛洒,扬尘排放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营运期加强过往车辆管理,减轻汽车尾气影响。

  ㈡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必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前张贴安民告示并公布投诉电话;靠近科学城一区居民楼一侧设移动隔声屏障;优化施工平面及运输路线,途经居民、科研基地减速禁鸣;设备车辆定期检修保养;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为主,文明施工并健全管理制度;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施工期间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

  ㈢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不设置机修点,施工机械维修及车辆清洗依托沿线已有设施。基坑排水经集水井沉淀后排入河道下游。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静置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沿线已有设施处理。运营期智慧公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科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在河道内清洗设备、排放施工废水,严禁废渣排入地表水体。

  ㈣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石方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处置,弃方运至科学城主干道及支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清淤淤泥随清随运、不暂存,运至科学城主干道及支路改造工程晾晒风干后绿化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㈤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与临时占地,规范土石方调运及机械、垃圾管理。水生生态方面,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截流导流并防渗,严禁机械下水,基坑集水沉淀后抽排,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水和施工废水。水土保持方面,分区落实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雨天禁止开挖,裸露面及时覆盖,车辆出场清洗,施工后期做好边坡防护和生态恢复。完工后及时恢复迹地,覆土植草并落实抚育管理。

  ㈥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成立环境风险事故领导小组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油料泄漏污染事故、污废水事故排放等事故,立即实施应急措施,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科学城杜家沟、申家沟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市发改〔2026〕116号),同意项目建设;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具文《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科学城杜家沟、申家沟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绵住建委发〔2026〕88号),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四川省科学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关于科学城杜家沟、申家沟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函》(科自然资规函〔2026〕3号),明确本项目位于中物院自有用地权属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审批等相关手续。项目符合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四川省科学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