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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学城主干道及支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科学城运行管理中心          文章作者:赵坤          责任编辑:李汶           日期:2026-06-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科学城主干道及支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6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2480607

通信地址:绵阳市公安局科学城公安分局3号楼608办公室

邮编:621000

附件:关于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学城主干道及支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